.总服务台办理普通读者卡和少儿读书卡,普通读者卡押金分别为100元、300元两种,少儿读书卡为100元一种;蒙文书刊借阅区办理蒙文书刊读者借阅证,押金为100元一种。
普通读者卡每卡每次限借图书3册,借期为20天,在借期内,可续借一次,续期20天。过期每册每天收0.2元滞纳金,滞纳金上限为20元。如有丢失,按以下规定处理: 1985年以前出版的图书,按原价100倍赔偿;1986-1995年出版的,按原价20倍赔偿;1996-2005年出版的,按原价5倍赔偿;2006年至今出版的,按原价2倍赔偿。
少儿读者卡每卡每次限借少儿图书3册或期刊5册或合订刊3册,借期为20天,在借期内,可续借一次,续期20天。过期每册每天收0.1元滞纳金,滞纳金上限为20元。如有丢失,按书刊原价2倍赔偿。
蒙文书刊读者借阅证每证每次限借图书3册或过刊3册,借期20天,在借期内,可续借一次,续期20天,过期每册每天收0.2元滞纳金,滞纳金上限为20元。如有丢失,按书刊原价3倍赔偿。